2019年3月24日 星期日

敬仁勞工中心16年記

1990年7月,敬仁勞工安全衛生服務中心開始運作。敬仁的創始人之一田明慧(Nicole Tilman)女士來自比利時,是天主教一個女修會的成員。她奉修會之命來到台灣之後,便思考著如何結合個人的專長與志趣服務台灣的民眾,因她的專長是醫學,而志趣則在勞工議題,於是她決定致力於勞工安全衛生這項工作,而成立了敬仁中心:「敬仁」這個名字代表的乃是「對人的尊重」、「人大於資本的利益」之意。

在世界各國工業發展的過程中,當勞工運動還被認為是敏感話題的時刻,安全衛生往往是首先發展的議題之一,因為關係到勞工的身體健康、是一項正當性高的基本人權。這在台灣也不例外,相信早期自主工會運動的許多前輩,尤其是北部地區的組織者,都見過「田醫師」(這是田明慧的朋友們對她的稱號)在工會中穿梭倡導安全衛生議題的身影。

引領工傷者自助組織的風潮

勞工安全衛生這個議題,大致上可分為教育宣導培訓等事先預防、與職業災害的事後求償兩個面向的工作。除了議題倡導之外,田醫師也是台灣第一個引進「工傷者自助組織」這個想法的人:在累積了許多的職災個案協助經驗之後,敬仁與一群組織者、義工與律師,支援職災受害者於1992年6月成立了「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此協會稍後由會員自行運作,就是今日大家熟悉的工傷協會。

另一個例子是老礦工的塵肺症議題。敬仁的工作人員發現,台灣北部已趨沒落的礦業遺留下眾多罹患塵肺症的老礦工,這些老礦工因為塵肺症這種職業病會潛伏發病的特性,而無法在勞保既有的給付規範中獲得保障,於是敬仁在1995年4月間,協助老礦工成立「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再次試圖以職災受害者自助、組織集體性的力量,來達到法令制度改善、維護職災受害者權益的目標。

隨後,雖不是敬仁所發動的,還有台北捷運營建工人的潛水伕症、以及前 RCA 員工罹患職業性癌症等集體性職業病案例,這些勞工也都成立了他們的自助性組織。但隨著時間繼續推移,工傷者自助組織這樣的風潮到一定程度之後,並未能持續下去。

這裡似乎牽涉到台灣的產業特性問題。台灣的產業以中小企業為主、通常沒有明顯的產業集中性,使得相同產業的勞工分散在不同的工作場所中,即使有類似的職業傷病案例,多是分散地發生而少有群聚性,使得進行受害者自助組織較缺乏客觀基礎。

工傷者自助組織之後……

田醫師於1995年末奉派離開台灣,在這之前,她把敬仁託付給天主教另一修會聖母聖心會,使敬仁於1996年開始被納入聖母聖心會的運作、作為其所屬的社會服務機構之一。

接下來這幾年,敬仁的工作人員大致把心力集中在塵肺症議題上,但組織老礦工的客觀條件,比起一般職業傷病患者來說是更困難的,老礦工們平均年齡六十以上,雖然人數可觀但卻不易匯集起能量。1998年前後,老礦工的職業病補償問題告一段落,敬仁的工作人員曾尋求把塵肺症議題擴大連結至其他產業、如紡織業的棉塵症等,但這些嘗試最終並沒有獲得成果。

塵肺症議題的結束,體現的是敬仁面臨某種轉型的時刻:一方面是工傷協會獨立運作之後,他們亦承擔起如個案協助與預防宣導的角色,不可諱言地相當程度上取代了敬仁原有的工作;二來是台灣產業外移問題逐漸嚴重,使得職災問題被轉移至台商企業向外投資的地點,產業外移另一方面造成工運氣勢走下坡,勞工連工作權都難保、推展安全衛生議題的難度更高。

進入二十一世紀

以往,敬仁因為參與勞工安全衛生議題的國際交流,而與亞洲地區的勞工團體建立起聯繫管道,隨著台商的大量外移,敬仁的工作人員不時接到外國朋友的反應,抱怨說一般台商工廠的勞動條件相當差,時常發生職災等各式各樣的勞資爭議。在這樣的基礎之上,2000年間發生在尼加拉瓜的台商年興紡織勞資爭議案,便成為一項契機,敬仁連同「苦勞工作站」、「亞太勞動訊社」及若干個人成立「台灣聲援尼加拉瓜勞工工作小組」,直接加入國際串聯行列、聲援反血汗工廠的勞工行動。

2002年發生在薩爾瓦多的台南企業案,是台資企業跨國勞資爭議的另一個例子:敬仁的工作人員加入跨團體的、個人會員制的「關注全球化資訊中心」,共同參與聲援薩爾瓦多勞工的行動。差不多同時間,敬仁亦加入了亞洲地區勞工團體共同組成的「亞洲跨國企業監察網絡」(Asia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TNC] Monitoring Network)。

在這些事件中,敬仁除了配合工作夥伴發起抗議當事台商的行動、要求政府以各種行政措施規範台商行為之外,還參與了反血汗工廠、企業社會責任的議題倡議,向工會及一般民眾宣傳,資本的跨國自由流動將會如何危害勞工的權益。在敬仁中心仍運作的最後幾年時間中,工作人員從勞動權益出發,以監督企業實行社會責任的觀點、而非純智識或如何投資獲利的觀點,開展了若干產業調查與研究,經由與其他國家勞工團體的訊息交換,試圖經由跨國勞工力量的串連,來達到與跨國資本相抗衡的目標。

敬仁的結束運作

在敬仁成立的初期,大部分的資源來自於歐洲的團體,但隨著台灣經濟發展在全球的展現,歐洲的團體開始認為,台灣的團體應該在本地尋求資源以從事勞工服務工作,而逐漸減少對台灣的補助。世紀之交的幾次經濟危機,造就了民眾捐款減少、銀行利率下調導致基金孳息遽降等現象,聖母聖心會能夠支援旗下社會服務機構的資源大幅縮水。

另一項不可諱言的原因,乃教會人士終究較習慣於直接服務性質的工作。敬仁從職業傷病受害者的直接服務,一路轉為非直接性的、從事反血汗工廠運動的倡議工作,實難以說服聖母聖心會中大部分的主事神父們,把不多的資源繼續投注在這樣的工作項目。於是,在2005年末,眼見難以得到足夠的資源,敬仁的工作人員主動提出結束中心運作的構想。敬仁的工作在2006年1月底正式告終。

敬仁留給我們思考的問題

1. 教會團體在工運歷史中的角色

西方國家來的教會人士,因其母國的工運歷史文化,使得她/他們擁有支持工運的較大可能性。台灣早期的自主工運因仍處戒嚴時期,教會事工的社會服務性質,相當程度是減少政治敏感性的一種依託,也因此使得教會團體在早期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位於桃園的愛生勞工中心及台北的新事職工中心都是有名的例子;甚至若干工會幹部及組織者曾透過教會的管道,到國外接受過成為草根組織工作者的培訓。最早的全國性自主總工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之所以會加入「亞洲兄弟工會」(Brotherhood of Asian Trade Unionists,BATU),應該也是透過 教會團體的牽線。

但教會團體之所以願意參與勞工議題,往往與其當時的主事者態度、及其獲得資源的能力有關,於是我們可看到一個現象,那就是當原來的主事者離開台灣、或既有的資源不再時,這些團體參與勞工議題的狀態就會改變,因為參與勞工議題通常僅是當事人個人的積極意願,而非基於整個修會的態度。而當戒嚴體制解除之後,教會團體從事的勞工議題,亦普遍從總體性的勞工權益,轉為安衛、原住民及移工等直接服務性質的事項。

2. 當自主工會建制化之後,工會以外的勞工團體如何生存?可以做什麼?

2000年以來,號稱是全國自主工會總集結的「全國產業總工會」(全產總)成立之後,我們看到傳統的所謂三大工運團體──「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勞動人權協會」與「勞工陣線」,其在工運中扮演的角色迅速被削弱,發動行動的主體被轉移至以全產總為首的建制化工會體系上。即使後來全產總不作為,這三大工運團體亦未能恢復其原有角色。

這當然不僅僅是全產總成立的緣故,還包括產業大量外移、工運全面撤守的資本主義全球化因素。於是在世紀之交這個空檔,曾有一個現象就是出現一批由更年輕的勞工議題工作者組成的新興小團體,但這些小團體基於各種主客觀因素,大多無法長久維持運作。考察這些小團體的歷程,或許可刺激我們思考,當自主工會運動建制化之後,工會以外的勞工團體如何生存?可以做什麼?

敬仁或許可被當成其中一個案例,但它是較特別的案例,因為其成員基本上是同事關係,而非基於相同志趣的同仁團體。但不論如何,敬仁作為一個教會背景之 NGO、並非以會員基礎作後盾的群眾組織,它未能克服資源的問題。敬仁後期的工作集中在反血汗工廠運動及勞工跨國串聯,雖說其以勞動研究為導向而開展的產業調查,在台灣工運圈內可謂創舉,但其終究未能結合更多的勞工及工會力量,因而未能夠在全球化的時代中開出一條相對應的工運策略出來。論述與實踐如何合拍,仍然是未解之題。

(本文曾發表於《工運年鑑2005.06~2006.05》頁193-198,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苦勞工作站聯合出版,2011年6月。)

中心簡介

「敬仁勞工安全衛生服務中心」是由兩位醫師與一群義務的專業人士,於1990年7月1日所成立:「敬仁」這個名字代表的乃是「對人的尊重」、「人大於資本的利潤」之意。在發展過程中,致力服務遭受職業災害的工人,於1992年6月協助成立了「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並在1995年4月協助老礦工成立了「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使一向被忽視的職業災害工人,成為喚起社會重視職業災害問題的社會力量。

1996年1月,敬仁被納入天主教聖母聖心會的運作、作為其所屬的社會服務機構之一;2006年1月底,敬仁因財務因素結束運作。

成立宗旨

敬仁致力於促進勞工參與安全衛生的各種議題與活動,宗旨是提高工人本身對工業安全衛生的觀念與認識,以預防職業傷害及職業疾病的發生。我們相信,獲得一個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是所有工人朋友們的基本人權。

工作內容

諮詢:協助勞工或工會獲得勞動議題相關資訊。例如勞動法令諮詢、社會資源轉介(職業醫學、社會救助、法律服務)、組織策略分享等等。

服務:協助勞工或工會職災案例之權益保障。

教育:舉辦勞工教育講習與宣傳活動、推動相關法規之改革、勞動權益之探討與請願行動、編製勞工教育出版品。

調查:協同工會進行調查研究。包括勞動條件、生產流程與安全衛生、公司資訊、產業發展等相關資料的收集。

組織:推動職業災害勞工成立自助團體、勞工籌組工會、工會發展勞工安全衛生組織、國際勞工交流等相關活動。

耀文電子工會抗爭事件:組織者訪談3

訪問者:敬仁勞工中心 
受訪者:呂德明(桃園縣新世紀愛鄉協會理事長,人造纖維業產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耀文產業工會會務顧問)
時間:2005年1月8日 
地點:省人纖辦公室
說明:問題前如有編號為原訪問題綱順序,如為問字則為訪問當時的進一步釐清。本訪問稿整理後經受訪者校閱過。

1. 在耀文工會抗爭了46天之後,最後公司終於低頭讓步,你覺得主要的成功施壓點在哪裡?公司的弱點在哪裡?

答:主要是檢調單位的公權力介入。我告訴資方,檢調單位已經要針對重整內容及掏空的相關問題進行調查,他們開始緊張。

問:勞委會那邊呢?

答:勞委會是對請領勞退金超額提存的造冊手續有幫助,在迫使資方讓步方面倒沒有什麼。在亡羊補牢的方面有協助,但對於未雨綢繆的方面,也就是監督提撥是否不足的方面沒有做好。

2. 工會抗爭了46天,會員一直保持頗高的出席率,你覺得此次案例在組織運作上有無可供其他工會借鏡之處?

答:好的部分是大家向心力夠、積極,這有三個原因造成:一是退休準備金帳戶中的數目夠多;二是之前受公司的不公平待遇(走路時數八公里、懷孕數月以上才能搭電梯等),讓大家同仇敵愾;三是這個工會剛成立,沒有明顯的工運背景,反而大家都可以多方參與協助。較欠缺的部分呢,因為是新的工會,有些人較缺乏經驗及膽量,而跟我們較接近的是三峽廠轉移過來的幹部,抗爭的行動其實都是由這些幹部在主導,工會裡面有些想法及判斷的差異。

3. 在你參與抗爭的協助工作期間,工會內部有沒有討論過訴求與策略?整個決策過程如何,能否請你描述一下?

答:這次耀文的爭議一開始是三峽的交通車停駛及其他福利事項改變引起的,最早工會是找劉庸協助,後來在勞工局調解時是由義輔協會擔任勞方調解委員。桃園這邊協助團體的分工是這樣:法律要件的準備如提起勞資爭議、申請調解等事項由義輔協會處理,而工會內部的組織工作其實是愛鄉跟桃產總籌備處這邊在做,像搭棚子開會員大會之前工會就開過幾次會議,都是我們在協助。

工會內部有分組分工,像搭棚、伙食、財務、總務等等都有人負責,我覺得他們做的很好、甚至比一些老工會還好。決策過程都是理監事會自主決議,協助團體只是提供建議。我覺得這次協助團體主要提供的支援是社會宣傳,讓媒體及社會大眾知道公司對員工的虐待,讓這件事曝光開來。

問:要走關廠歇業認定的方向或其他策略,似乎有一些不同的意見?你自己的看法是怎樣?

答:一開始義輔協會是要走關廠歇業認定的方向,那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有超額提存這條路。耀文去年(2004年)1月提出的重整計畫中,財務報告上資產還大於負債有46.8億之多,我們判斷有優於勞基法的資遣空間,之所以要走超額提存這條路,一方面是先拿了勞退金的部分之後,後續還有再爭取的空間;一方面也是保留未來繼續工作的可能性,不一次把它打死。如果是關廠歇業認定的話,那把退休準備金及工資墊償基金領完之後就什麼都沒了,工廠也要關了。

4. 這件案子是發生在公司的重整期間,你覺得耀文的案例有哪些部分是往後其他重整期間的勞工抗爭值得注意的地方?

答:在進入重整之前,勞工最好是要求公司把重整期間必要的勞務支出列入「重整債務」。

5. 在這個案子中有圍事的「黑衣人」介入,你覺得在往後的抗爭案例中是否有什麼應付圍事份子的通則或策略?

答:政府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不只是勞資爭議,連地方政府的發包工程、環保建設等都非常普遍。最近有一個案例,不只掏槍而已、甚至子彈都打出來了。如果是300人以下的抗爭,媒體不注意就會處於劣勢;如果300人以上媒體注意了,就比較有本錢來應付圍事的問題。

問:好像最近在一些案例中,有工會幹部會傾向跟圍事份子合作談條件,你怎麼看待這樣的主張?

答:當然反對呀!圍事份子一開始都先威脅,然後就是利誘,這樣的合作通常都是黑箱作業,私底下都有暗盤。工會要應付這種狀況只有道德約束,或在會員集結的場合讓群眾公決。

6. 10月6日那天晚上,會員對於是否夜宿勞委會前面有不同的意見,現在回想起來,你覺得當天跟勞委會的協商過程是否有什麼需要檢討的地方?

答:一方面是工會領導核心內部有不同見解,無法整合出一個意見去跟會員溝通;一方面是事前溝通不夠。不過這也可看出對運動好的方面,就是因為大家在桃園悶太久了、積怨已久,所以想往前衝,表示會員積極性夠。

問:那你個人認為既然已經承諾了勞委會,就一定要撤出那裡嗎?

答:這裡工會有一些欠缺談判技巧與評估的地方,進去跟勞委會協議時有一些待考量的事情,比如說協議的內容其實是牽涉到會員的權利事項,法有明定的基本權益遭到打折,工會可以說必須要帶回去由在場會眾公決等。

7. 想請問你的個人意見,除了爭取資遣費之外,你覺得此次耀文的案例是否有爭取工作權的可能性?如果有,如何說服幹部與基層會員?

答:關於重整,一般工會是沒有足夠能量與知識去處理這個議題,因為牽涉到的法令和其他事務太多,大家不敢去碰,工會就無法在重整中扮演積極角色。一般工會的功能停留在維護權利事項的保障,就是法有明定的部分,至於積極行使勞動三權才能爭取到的調整事項提昇,那就很缺乏了,工會功能必須要有所提昇才能超出權利事項的範圍。工運團體應該扮演這樣的角色,去協助工會做功能的提昇。

8. 近年來新成立的工會多半是在公司營運發生危機時,所以成立後常就是要準備關廠抗爭或拿錢走人,這在工會組織的延續及擴展上是幾乎沒有進展的,作為一個工運組織者,請問你個人怎麼看待這個問題?你覺得工會運動如何面對這個問題?

答:在公司發生危機時組織工會或自救會要討錢,這是人性,一種自救行為嘛!比較不好的是,這些工會或自救會因為只限於自救行為,往往只是被動要求支援。政府應該負擔起責任,勞委會應該透過政令宣導,要求沒有工會的事業單位依照法令成立職福會及勞資會議等,這樣勞方代表參與之後慢慢了解勞工的權益,然後經過工運團體的協助就有可能成立工會。還有社會教育,因為常態教育中沒有關於勞工權利這一塊,所以一般民眾也不了解,所以要透過社會教育來補足。

問:那工會的組織型態會不會是問題?你覺得場廠工會的型態有沒有組織上的障礙?

答:從過去的歷史看來,很明顯場廠工會的設計是國民黨因為丟掉大陸的經驗,所以要箝制、打壓台灣的勞工所產生出來的,讓工會沒有力量。未來的想法應該是要組織區域性的產業工會,比如說以鄉鎮市、或是以縣為單位來組織產業別工會。像現在出現的派遣工問題,我覺得應該要主張,所有派遣勞動都必須先加入該行業的工會,有點像職業工會那樣,加入工會之後才能從事派遣勞動。

問:最後請問有無需要補充說明的地方?

答:法有明定的部分,勞工主管機關應該要保障勞工基本權益;在這個之上,就要靠勞工組織起來,經由勞教等方式增強工會的能量來爭取。

耀文電子工會抗爭事件:組織者訪談2

訪問者:敬仁勞工中心 
受訪者:高偉凱(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總幹事,耀文產業工會會務顧問) 
受訪者回傳時間:2004年12月17日 
說明:本訪問採e-mail訪問方式,受訪者回傳內容原文照登。

1. 在耀文工會抗爭了46天之後,最後公司終於低頭讓步,你覺得主要的成功施壓點在哪裡?公司的弱點在哪裡?

答:直接的壓力是縣政府的關廠歇業認定,以及法務部、地檢署的調查行動;但是這些壓力也和勞方的種種陳情/抗爭行動密切相關,當時勞方還申請了正式的集會遊行。(某些政府官員會說:你來陳情我們也不會做得更多、更快;你不來我們也不會就做得比較少、比較慢。這種說法等於在說服工人說:「你們回家睡覺,寫幾份公文,做幾份金額明細資料就好了,錢自然會溜進你的帳戶。」)據判斷,資方不同派別之間的互動也有關係。這個問題我們只能揣測。

2. 工會抗爭了46天,會員一直保持頗高的出席率,你覺得此次案例在組織運作上有無可供其他工會借鏡之處?

答:耀文工會在這裡沒有特殊的作法。典型的作法是以團結來勉勵,以扣錢來威脅(在訴求中要有一筆錢是歸工會分配的)。耀文的出席率是否算高,還有得商量;因為有中央信託局那筆錢,基本上是早領到或晚領到的問題,但依法每個人都有。有些案子是一毛錢也沒有,完全要靠打仗爭來,這種案子通常出席率會更高。

3. 這件案子是發生在公司的重整期間,你覺得耀文的案例有哪些部分是往後其他重整期間的勞工抗爭值得注意的地方?

答:重整給了資方保護傘,一方面有「重整債權」(暫時凍結不需償還,甚至打折打消),一方面公司表面上是法院接管、委託重整人代管。勞方的上策是積極介入重整。另外,因為很多法院都委託原經營者當重整人,在這種情況下,勞方必須揭露重整前後公司高層的密切關係,避免資方在道義上脫罪。

4. 在這個案子中有圍事的「黑衣人」介入,你覺得在往後的抗爭案例中是否有什麼應付圍事份子的通則或策略?

答:沒有。但是一旦碰到類似的情況,除了立刻報警外,我們建議立刻連絡媒體;耀文員工甚至自己拍下畫面給媒體使用。因為大部份的勞資爭議中,對勞方來說,通常是上愈多新聞愈好;黑衣人給了我們上媒體的機會,並且讓勞方更能獲得社會的同情與正當性。

5. 在你參與抗爭的協助工作期間,工會內部有沒有討論過訴求與策略?整個決策過程如何,能否請你描述一下?

答:工會的最主要訴求就是要錢(資遣費,積欠工資、福利金等)。策略方面,以桃園縣義務輔佐人協會(曾茂興、鄭金鎗)為主導的方向一開始是關廠歇業,即「搞到公司倒」,目標則鎖定在中央信託局的勞工退休準備金;但從一開始也有桃園縣產總籌備處(呂德明等)介入,目標同樣鎖定在中信局的準備金,認為這一筆先拿出來再說。耀文公司的退休準備金達一億六千萬,幾乎可支付全員資遣費的91%,是這個案子最特別的地方。雖然勞資雙方一度對於準備金支付的對象有爭議(如果僅限工會會員,每人可領1.2個基數;加上一百多名非會員,則每人領0.9個基數),但勞方並未堅持到底,所以關於「設法把中信局的錢領出來分」在這一點上勞資雙方是有共識的。但是整個46天抗爭過程中,大部分是在等待資方對於相關手續的拖延(基於故意或基於資方內部協調的問題)。勞方打算先拿到這筆錢,其他再說;資方也很清楚,所以硬是不讓這筆錢被領出來,而要等到確定勞方不會繼續抗爭、做其他訴求,所以資方要求簽署結束爭議的協議書再來領錢。

在資方拖延的過程中,勞方面臨了「坐著等沒用,要做些什麼事」的問題。曾茂興方面唯一提出的具體建議是「佔領工廠」和「到桃縣內的台一線癱瘓某個麥當勞,造成社會事件,引起政府及各界關注、對資方施壓」;但是佔領工廠實際上變成工人自己把自己關在廠內一個大樓,而不是真的佔領工廠的門面或全部,因此搞成一個資方大喜過望的行動,會員發現了不對勁,當天就撤回廠外布棚;至於癱瘓麥當勞,會員認為與麥當勞無怨無仇,所以大部分不同意這個主意。

當抗爭到中期,工會增聘了桃園縣新世紀愛鄉協會及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的代表為顧問以後,行動策略變成典型的「拉大人打小孩」,找政府去捻資方的耳朵;這一度是有效的,勞委會也督促了資方把準備金超額提領的手續進行到相當的階段,但是到最後關頭仍無力可施。工會這時本來準備進行更高層次的陳情行動,但是隨著另一位之前未曾出面、行止敦厚嚴謹的重整人出面,工會再度同意談判,並接受了「全部談好協議,才領出準備金」,最後勞資雙方終於敲定了以優惠資遣來概括積欠工資、福利金的方案。

整個抗爭由於資方未如期履行協議,又拖了一個星期;工會的策略為請縣政府立即認定關廠歇業、並籌備更大規模的抗爭(申請一個正式而長途的集會遊行),直到最後資方終於妥協。

但是從抗爭一開始(甚至遠在抗爭開始之前),工會內部一直有一種看法,認為可以透過與「資產管理公司」的合作達到工會的訴求。就到目前為止發生的事實來看,這條道路是行不通的:資產管理公司拿錢辦事,而勞方出的錢不可能比資方(包括其他的債權資方)出的多。

6. 10月6日那天晚上,會員對於是否夜宿勞委會前面有不同的意見,現在回想起來,你覺得當天跟勞委會的協商過程是否有什麼需要檢討的地方?

答:也許一開始,工會理事會的決定並不是十分周詳;受訪者作為顧問,甚至不清楚理事會決定暫停夜宿的決策過程,但是除了媒體曝光、施加壓力等間接目的外,直接目的確實是在工會發出消息決定北上陳情後,就在出發前先達到了(即超額提領的手續終於開始進行)。理事會沒有考慮到會員士氣、外界觀感等因素,就做了決定;在提交會員決定時,引起了少數人很大的反彈,但常務理事以非正式表決、反覆暫停全體討論而進行小組討論的方式來緩和氣氛,而在這種壓力下理事會也再想出了更兼顧各方的方案(其實這個方案在理事會先前討論時就曾被提出來,但是沒有被列入考慮)。事後回顧這個過程,最後的方案確實是最好的,幸好有這樣的波折,才使得最後的方案有機會產生出來。

7. 想請問你的個人意見,除了爭取資遣費之外,你覺得此次耀文的案例是否有爭取工作權的可能性?如果有,如何說服幹部與基層會員?

答:可能性是有的,至於「如何」,也許沒有什麼撇步,而必須靠組織者投注心力與耐性,至少說服工會「多提一樣訴求也沒損失」。以興達來說,我們沒有能夠說服工會把工作權當成訴求重點,但至少一度說服工會「多提一點,有好沒壞」,後來工會放棄,組織者也放棄了,因為確實沒有一個人想留下來──我們當時經驗不足,沒有預知到一旦爭議結束,許多勞工的心情也會有大的轉變;但是興達罷工剛結束時,資方確實也同意由工會來擬定留用(重僱)名單,只是我們沒能說服理監事積極進行這件事(當時甚至組織者們本身也有不同的看法),後來資方也後悔了,變成不要理監事進去,這是很可惜的。至於耀文,現在看來,資方根本也不想再正當經營;不過如果工會現在仍以員工的身份留在廠內的話,當然更能夠監督資方是否惡搞、並履行後續的付款。

8. 近年來新成立的工會多半是在公司營運發生危機時,所以成立後常就是要準備關廠抗爭或拿錢走人,這在工會組織的延續及擴展上是幾乎沒有進展的,作為一個工運組織者,請問你個人怎麼看待這個問題?你覺得工會運動如何面對這個問題?

答:當然我們還是儘量朝保住工會、保住工作權的方向著手;即使離開了,也要有某種形式的組織連繫,即使只是聯誼性質的(但如果勞資協議並非一次付現而是分期付款的話,就更有任務來幫助這種組織凝聚下去)。除此之外,我們目前只能希望這些抗爭過的工人,散到社會上都變成種子,或多或少散佈一些同情社運的言論;而他們的親友碰到問題時,也會引介來找我們(這很常見),等於給我們增加了服務群眾的機會,而只要有服務,就會有了解、教育、組織及動員的可能性。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也儘可能每月出版通訊,寄發給願意收到的工人們;不管讀者是不是仔細閱讀裡面的內容,至少每個月我們都有機會提醒他一次別忘記我們,這是最基本、最下限的效果,有向上發展的可能。

耀文電子工會抗爭事件:組織者訪談1

訪問者:敬仁勞工中心 
受訪者:吳美玲(耀文產業工會常務理事)、劉如珍(耀文產業工會小組長) 
時間:2004年12月16日 
地點:敬仁勞工中心辦公室 
說明:問題前如有編號為原訪問題綱順序,如為問字則為訪問當時的進一步釐清。本訪問稿整理後經受訪者校閱過。

1. 能否請妳們先談一下目前勞資協議的執行情形?

答:當初勞資協議分三個部分:一是以勞退金支付九成資遣費;二是公司支付每人15,000元下腳料變賣所得;三是公司再支付每人兩個月平均工資。目前前兩個部分已經領到,第三個部分還沒有。現在工會還是以每天分三班、每班五至六人輪班的方式在工廠警衛室駐守。勞保的失業給付第一期已經發放,有些單親家庭到縣政府申請急難救助也有拿到錢了。

2. 在耀文營運不穩的狀況發生之後,員工的情緒似乎很快就爆發出來,妳們覺得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答:近的來說,此次抗爭產生的來由是薪資延遲發放,而且無薪休假的狀況不斷發生,大家開始警覺到公司的運作狀況不穩。經過幾次非正式會議的醞釀之後,9月9日那天工會召開了第一次臨時會員大會,當天有200多會員參加(總會員數460),大家第一次經歷那麼多人一起開會,覺得氣勢足夠,便決定9月14日再召開一次正式的會員大會。當天總經理一到場就站上桌子說沒錢那種囂張的態度激怒了所有人,氣勢就這麼起來了。

遠的來說,耀文在91年最高峰時有2000多人,92年4月公司發生跳票事件時還有1600人,到這次抗爭發生時只剩600多人(外加外勞400多),員工數掉得很快,這中間經過資遣,還有很多都是沒有辦法忍受不合理的管理方式,而被逼得自己走的,所以留下來的也都積怨已久。這期間還有減薪,每個人的薪資降了大約一萬左右,到了最近因無薪排休太多,甚至有人只領到基本薪資15840,還得到外面打零工。

問:工會是最近才成立的?能否談一下當初成立的原因?

答:92年4月公司跳票的時候,我就認為要成立工會了,但當時大家覺得反正薪水還有正常發,所以也就算了。今年3月工會成立,其實發起人都是經理級的,本來幹部也都是要內定的。有人說公司是故意的,要等工會成立之後,那他們就有藉口來打壓勞工,但都是傳言無法求證。當時我們有找劉庸商量,他一直說工會一定要有基層的參與,我們就說服了一些單位主管不要出來選,後來結果是基層出身的幹部大概佔一半。當時的目的主要是想建立一個協商窗口。

問:那在這次的抗爭過程中,妳們覺得基層出身的幹部跟經理級的幹部在態度上有何差異?

答:基層出身的幹部就是比較敢衝,反正一樣是沒工作;而經理級的比較會留後路,因為他們會想說,如果以後還要在這家公司繼續工作,那事情弄得太僵也不好,還有他們都有被公司逼著貸款買了不少庫藏股,如果把公司弄倒了對他們還說也不利,所以他們在公開場合就會退縮。間接人員(白領)比較會考慮到以後的事情,像現在還會有人怪我們弄倒了公司、害他們沒工作,我想這是位子不同的問題。

3. 整個抗爭過程總共經歷了46天,但會員一直保持相當高的參與率,妳們覺得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答:這段期間會員的參與率一直維持在八至九成,我覺得經過這兩年員工的流失之後,還留下來的多半是家裡不是很缺錢的人、經濟壓力還好,所以可以撐下來。剛開始的時候大家以為很快就能解決,所以很熱情,但經過一個禮拜之後,後來漸漸就變成無力感,很多人都會問我到底有沒有希望。我覺得比較好的是,抗爭後半段我們有把大隊長納入理監事會的決策會議成員內,這樣比較能聽到基層會員的心聲,因為他們抗爭期間就是跟自己隊的會員在一起,大家有什麼想法或抱怨都知道,比較能反映基層的聲音。(抗爭期間工會分五大隊,每隊由85至150人不等;每隊再分小組,每小組8至15人不等)。

整體來說,就是為了利益嘛,大家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4. 最後公司終於低頭讓步,妳們覺得主要的成功施壓點在哪裡?

答:我覺得其實是那些「圍事」的也不想拖太久。說來好笑,其實主要不是靠勞工抗爭的力量。這是我的個人想法啦,你可以問其他人的意見。因為「圍事」的為了耀文的事也已經圍了很久,再圍下去就成本太大,他們也想要盡快解決,這樣他們可以盡快處理裡面的機器。像一直到現在,每天在裡面都還有人在保養那些機器,以前那些機器都是不停運轉的,可是那麼久沒有人工作了,大家都說現在一開機可能會爆炸,拖得越久、那些機器就越不值錢。對公司來說也一樣,外面有人在抗爭,就算有想接手的人也不能來看設備,會影響到重整的問題。

問:那妳的意思是說,勞委會沒有發生作用囉?

答:如果沒有「圍事」的因素的話,我想勞委會那邊會發生作用,可是今天「圍事」的已經介入了,我覺得其實是他們也想要快點解決,所以叫公司快點處理。

問:那當時工會是怎麼應付「圍事」的問題?

答:「圍事」的那些「黑衣人」都有公司委託的資產管理公司的工作證,他們都說出貨是有合法依據的。有一天我們有讓他們出了一批貨,當時很多會員都擠在大門前,我怕會發生衝突。但後來他們要出更多貨,我們就沒有讓他們出了。(編按:訪問單位這邊聽到一種說法,因為耀文事件已經上新聞、浮上檯面,所以「圍事」的不敢太放肆,如果事情還沒受到注意,那他們的行動可能就較無顧慮。)

5. 在抗爭一開始的時候,工會有沒有討論過訴求與策略?除了爭取資遣費之外,大家有無討論過公司是否有繼續經營的可能性?妳們覺得爭取工作權是可能的嗎?

答:會員會站出來是因為公司的不理性管理,所以讓很多人站在一起。剛開始是義輔協會曾爸那邊協助我們,我跟曾爸之間的相處一直很好,但他比較有主導性,他會說既然妳們要我來協助妳們,那就由我來替妳們出面就好了,妳們不用過問太多。可是大家會想要知道過程如何呀!後來桃園愛鄉Alumin(呂德明)、芳萍及勞服中心偉凱,還有產總這邊,他們就不會太主觀,他們會告訴我們他們的想法及判斷,然後由工會自己來決定。

問:大家有想到在耀文繼續工作的可能性嗎?

答:9月9日臨時會員大會作成的決議是「恢復勞動條件」,9月16日會員大會剛開始的訴求也是這樣,那時還沒想到未來的問題,可是總經理來就直接說公司只想留300個本勞跟150個外勞,薪水也不會恢復,缺錢的人就自己走。大家等於心都冷了,每個人都很氣憤,要弄倒公司的想法就開始傳佈開來。那天下午曾爸說要再給公司十天的時間,會員根本沒有辦法接受。

問:妳們覺得這些勞工團體給妳們的最大協助是什麼?

答:行動策略、談判技巧方面,像他們會教我們在協商談判的時候要怎麼說,我們比較不知道這些事情。偉凱很好的一點是,他有事會先去找其他常務,他知道如果先找我,我還要去說服其他幹部、可能會夾在中間,所以他先去找其他常務,這樣比較容易達成共識。

6. 10月6日那天晚上,會員對於是否夜宿勞委會前面有不同的意見,妳們怎麼看待當時的爭議?

答:我一直到現在都還是覺得當天的處理結果是很OK的。我們覺得決策方案只能有一個,所以堅持不能表決,表決就是代表有不同的決定嘛!後來第二天到總公司去,大家的反應都很好啊,都說是應該要去一下。

問:妳們覺得當天的決策有需要檢討的地方嗎?

答:其實這整個決策過程都是理監事會一起討論出來的,可能是決定了之後才告訴會員,大家有點不了解那過程,人總是會有不同的意見,所以就有些反彈。當時一些來協助的勞工團體也都有說話,像毛大哥他們,就有人說他們不了解我們員工的處境,我想這是不了解那決策過程。休息時間我下去跟大家溝通的時候,有不同意見的人都不直接跟我說話,她們怕我為難,反而是想透過其他人來告訴我她們的想法。

7. 聽說妳們先前在三峽廠時也擔任過工會理事,妳覺得這段經歷對妳參與這次抗爭是否有影響?

答:如果你是問成立工會的話,那倒沒有關係,我們三峽廠轉移到平鎮廠的同事中,有些人會跟我抱怨,我反而跟她們說,如果別人能忍、妳也應該能忍下去。如果是指這次抗爭的話,畢竟我們在三峽廠時有勞資協商的經驗,比較不會怕,也比較知道什麼可以作、什麼不可以作。我們同部門從三峽廠來的都很團結、很支持我們,都會跟我們說,妳們放手去作、我們支持妳,給我們很多鼓勵。

問吳美玲:我看妳拿麥克風主持會議的樣子,其實頗有架式不像新手,請問妳有受過類似團康領導的訓練嗎?

答:沒有,可能是我哥競選過里長,我幫他助選時的經驗吧!還有公司有一陣子從華通電腦找來一個總經理,那時要開朝會,我有當過幹部要主持帶隊,可能跟這些經驗有關。其實我也會怕啊,有時也會不知道要說什麼,像大會第一天,我就很感謝奇峰他給我很多意見,教我要說什麼、注意什麼。

8. 請問妳們對未來是否有什麼生涯規劃?如果有機會的話,願意再參與工會或勞工團體的活動嗎?

答:以後還是要去找工作,應該還是會先找同類的工作,電子業方面。至於勞工的活動,我們當然是會有意願參與,要當專職的組織工作者得看機會,至於其他的一些活動,我們當然是會有意願參與。像我們的募款所得還有一些錢,有些人就會說是不是要大家分掉,可是我們很贊成芳萍所說的,「取之於社會應該用之於社會」,我們會把這些錢回饋給其他勞工。(編按:後來華隆桃園廠關廠抗爭時,耀文工會也捐出了這些募款所得的部分給華隆桃園廠工會。)

耀文電子工會抗爭事件:關鍵詞

一、重整

「『重整』是公權力(法院)藉重整的法令程序,介入、監督企業之經營,調整企業、債權人、股東的利益關係,使企業有重建更生之可能。這些調整的動作最主要的就是公司的債權暫時凍結,禁止債權人作任何查封、拍賣等的強制執行,公司資產獲得保全。重整之法令規範主要載於公司法第十節第282條至第314條,其用意在於防止資本市場的不穩定性,讓國家在企業發生危機時介入經營,以圖穩定整體經濟。……資方的重整計畫經常提及裁員,勞工若遭裁員(通常是被逼走),要求資遣費時,資方可以兩手一攤:『我沒有錢,等公司重整成功後再給你!』目前,政府機關的解釋令及法院的判例對於資方重整期間,是否應立即給付資遣費及退休金的問題,都是視個案而定,勞工很可能只能拿到一紙債權證明而已!」(編按:以上內容摘自《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籌備處通訊》第四期2004/11/01)

進一步說,如果公司處於重整狀態,依照法令只有列入「重整債務」的部分得以正常支付;另一方面,「重整債權」在重整之後能否獲得清償,得視重整期間重整人與債權人的協議而定,可能打折、也可能打消。所以在公司進入重整程序之前,勞工應爭取把積欠工資、重整計畫中裁員所需的資遣費與退休金列入「重整債務」,則在重整期間較有法律保障可立即拿到錢;如果是列入「重整債權」,那就得視重整的結果而定,才知道到底能拿到多少;如果公司欠勞工的部分連「重整債權」都沒有列入,那可能根本就不被當作有欠債這回事。

二、勞工退休準備金的「超額提存」

「所謂的超額提領,即針對嚴格只能用於支付勞工退休金的中央信託局勞工退休準備金,依勞委會解釋令,在未全員資遣的情況下,以保留留用人員的退休金精算金額,其餘提出作為資遣費。」(編按:引自事件經過其他相關文章中的〈走路時速八公里──四度跳票、五度協議〉

此項「超額提存」的規定據說是2001年時經發會的共識結論之一。並非所有情況下勞工都能引用這項規定領到資遣費,除了未全員資遣之外,其必要條件之一是帳戶裡的錢在扣除留用人員的退休準備金之後夠多,在耀文的案例中,其勞退金帳戶中有一億六千餘萬的餘額,足夠支付所有員工的資遣費到達九成。這項規定雖然可使勞工在公司拿不出錢的情況下仍可能領到資遣費,但資方亦可以此為工具,在不額外支出的情況下,拿帳戶中的錢來作企業瘦身的動作、裁員資遣。勞委會的相關函釋請見如下:

發文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90)台勞動三字第0047091號
發文日期:民國90年9月27日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報 第1卷7期14-17頁
相關法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10、6、8條


要旨:事業單位欲動支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中超額提存部分作為資遣費,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審核注意事項。
主旨:關於事業單位欲動支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中超額提存部分作為資遣費,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審核注意事項一案,請查轉知。


說明:
一 依據本會九十年七月二十七日台九十勞動三字第○○三六二六六號函釋及同年八月二十日邀集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會商結論辦理。

二 依前揭函釋「事業單位所提撥退休準備金經精算已確能支應現有全體勞工未來退休之支用」意旨,事業單位應提供計算報告,該報告由精算師出具,其內容應包含:
(一)資遣後留存之勞工人數。
(二)依申請動支當時之員工個別薪資,就前項勞工日後達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規定退休者,請領退休金現值之總和。
(三)勞工退休準備金之已提存數扣除前項退休金現值總和後之餘額。

三 當地主管機關為查核所需相關文件,請事業單位出具切結書(格式如附)時,如事業單位不予配合,致地方主管機關無法查核,可敘明理由將申請文件函退。另,地方主管機關亦可函請中央信託局、其他相關之行政機關或民間組織提供是項資料。如發現事業單位出具不實證明,有偽造文書之嫌者,並可移送法辦。

四 此類案件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准後,應將合於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退休金給付通知書繕造資遣費發放清冊,逕送中央信託局,俾開具勞工抬支票寄由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轉發勞工本人。

五 檢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審核『事業單位申請勞工退休準備金超額提存部分作
為資遣費』注意事項」乙份。


附件一: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審核「事業單位申請勞工退休準備金超額提存部分作為資遣費」注意事項


壹 依據:
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年七月二十七日台九十勞動三字第○○三六二六六號函。
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年八月二十日會商「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受理事業單位申請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超額提撥部分作為資遣費審核作業注意事項」會議結論。

貳 適用對象:
事業單位於前揭函釋發布後,因精簡人員擬動支其所提存之勞工退休準備金超額提存部分作為資遣費之用者。

參 相關文件:
一 申請動支當時,事業單位於中央信託局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內之已提存數資料。
二 申請動支當時,事業單位現有全體及預計資遣後留存勞工之人數、年資、薪資表冊。
三 勞工資遣費發放清冊:發放資遣費之金額資料,由事業單位將所填具合於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退休基金給付通知書繕造成冊。
四 計算報告須由精算師簽証出具,其內容包含如下:

1 資遣後留存之勞工人數。
2 依申請動支當時之員工個別薪資,就前項所述日後達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規定退休者,請領退休金現值之總和。
3 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申請動支當時已提存數扣除前項退休金現值總和後之餘額。
五 切結書:事業單位須切結其所提供計算報告之資料屬實。(格式如附)


肆 審核:
一 文件:事業單位檢送之上述有效文件及經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核通過之會議紀錄。
二 時限:以當地主管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天內核定為原則。
三 發放方式:當地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將資遣勞工發放清冊逕送中央信託局開具勞工抬頭支票寄由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轉發勞工本人。

伍 其他:
一 有關得辦理退休金精算工作之精算師資料,得洽詢中華民國精算學會退休金精算委員會(台北市敦化北路一二二號十三樓;電話:25141078)。
二 事業單位得先行向各縣市政府派駐輪值之會計師洽詢前述計算報告相關資料。
三 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得請事業單位於申請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超額提存部分作為資遣費之用後,提出其未來提撥率之擬定(或調整)資料。



附件二:切結書

(事業單位名稱)公司為動支以本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存儲於中央信託局超額提存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作為勞工資遣費之用事宜,所提供之勞工人數、年資、薪資等計算資料無誤,特此切結,以茲證明。如有不實,願負法律上之責任。

此  致
(縣市政府)
立切結書人:         (簽章)
事業單位名稱:        (單位戳記)
負責人姓名:         (簽章)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參考法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第6、8、10條 (90.05.16)


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在事業單位關廠歇業之後,公司未付給勞工的積欠工資可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申請發放。但在耀文的案例中,公司並非處於關廠歇業的狀態。工會內部及支援的勞工團體對此也有兩種不同的做法:一是想辦法讓勞工主管機關直接作出關廠歇業認定,則積欠工資部分就可向墊償基金申請;另一則傾向先處理資遣費的問題,積欠工資部分是後續動作。耀文是在重整期間,使得關廠歇業的問題增加了一個額外變數。

根據2001年經發會就業組的編號410401號共同意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管理墊償辦法」第八條,放寬至事業單位分支機構歇業時亦可辦理。

四、圍事份子

圍事份子通常以資產管理公司的合法雇員身分出現。在最近北部地區的欠薪或關廠爭議案件中,圍事份子的出現有明顯增加的趨勢,跟許多公司的債權轉移至資產管理公司手上有直接的關係,成為勞資爭議案件中另一個變數。

從最近的案例中我們發現,有些工會幹部會遊說勞工也走上委託資產管理公司來討債這條路,或傾向跟圍事份子合作,其實際結果及效應值得我們注意。

耀文電子工會抗爭事件:事件經過其他相關文章索引

一、
耀文電子勞資爭議 工會明天將持續抗爭
原刊登於舊版苦勞網苦勞報導2004/10/06

二、
從工人運動學到的東西 
原刊登於舊版苦勞網苦勞評論2004/10/10

三、
要求資方儘速發放資遣費 耀文員工夜宿勞委會 
原刊登於舊版苦勞網苦勞報導2004/10/11

四、
黑道威脅下 耀文工會抗爭成功
原刊登於舊版苦勞網苦勞報導2004/10/21

五、
資方終於送件 耀文工會抗爭階段性落幕
原刊登於舊版苦勞網苦勞報導2004/10/29

六、
走路時速八公里─四度跳票、五度協議:公司重整、員工被整的耀文電子產業工會46天抗爭結束 
作者: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
原文刊載於《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通訊》第三期(2004.11.05),並轉載於舊版苦勞網公共論壇2004/11/30

資方掏空吃空,留下被整員工:要求資遣費退休金,耀文電子工會抗爭中

耀文電子工會抗爭事件:事件經過相關文章2

本文作者柳琬玲,原刊登於敬仁勞工安全衛生雜誌第42期

繼今年二月份十美電子發生惡性倒閉、資方落跑事件之後,台灣再度發生大型的印刷電路板業公司嚴重勞資爭議案件,這一次,是同為知名大廠、歷經數名「專業總經理」輪流胡搞,在公司高層五鬼搬運多年之後,已經進入重整程序的耀文電子公司。


資方違法積欠 官方代位求償
耀文電子產業工會 致 立法院 陳情書


以廠內走路時速八公里(休息時間亦然),關閉洗手間及走廊電燈,非懷孕七個月以上不准搭乘電梯,進廠前先檢查鞋底是否清潔,外勞休假前先繞廠跑三圈,動輒對違規員工處以一千至一萬元罰款(視主管心情而定)等違反人性的管理方式對待員工的耀文電子工業(股)公司,尚積欠六百名台籍勞工資遣費、工資、年終獎金、福利金等超過三億元。耀文電子產業工會的抗爭行動,也已經超過一個月了。

可是,目前公司的資產與負債相抵,遠遠不足以支付所有依法應給付員工的款項。現在的耀文公司平鎮廠,就像是大海中一坨攤在浮木上的肥豬肉一樣,整天被週遭如鯊魚一般環伺的「資產管理公司」覬覦著,看看什麼時候有機會進廠搬機器設備抵債。扣掉已設定抵押給銀行的部分,不知道六百名員工最後還有幾根螺絲釘可以分。

我們相信,耀文絕不是台灣的個案。因公司經營不善或惡意掏空,導致積欠員工薪資或退休金、資遣費卻付不出來的案例比比皆是。還有很多例子是雇主賺飽了,留下一個帳面上虧損累累、負債破產的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碰到這種事,多半自認倒楣;很多時候也無力找雇主追討。

可是,看看員工幾年來被積欠福利金、薪資、退休金或資遣費的過程,我們就發現,政府很少盡到監督的責任,造成許多法條形同具文。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為例,依法提撥的公司竟然只有8%!更令人訝異的,是政府竟然無所作為!

當雇主違法的情事暴露出來以後,我們也很少看到政府採取有力的措施。政府對付人民陳情時動用的警力,政府捉搶擊要犯時動用的陸海空武力,以及政府抓人民騎車沒戴安全帽或酒駕的警力,都遠遠高於用來對付這些犯罪金額高出數倍乃至數百倍的雇主。

從1996年的聯福、福昌、東菱等關廠案以來,勞工團體就不斷地呼籲政府制定「代位求償」的法律,因為:一、勞工受害,政府有平日執法監督不周之責任;二、政府才有資源及公權力要求資方償付依法應付的款項。但是八年來,政府或稱尚未立法,或嘆財政困難;事實上,只要比照6108億軍購案的籌款方式,而只要等於該項預算零頭的金額,一年就可以造福許多勞工。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耀文電子桃園廠位於平鎮工業區(民國78年開廠),總員工數為1038人,其中包含外勞四百多人,本勞近六百人。該公司從民國92年4月25日發生跳票事件之後,為防止債主討債的連鎖效應,該年5月6日旋即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及緊急保全處分;93年1月6日經士林地方法院裁定重整。然而,這期間員工卻承受更為惡化的勞動條件,使得員工莫不對於公司經營前景完全失去信心,從去年6月底到今年6月底,員工人數從1480人劇降為1038人,今年8月份又再度離職了10人。該公司多年來經營實權由曾為保固建設董事的朱志一掌握,目前的重整人為許仁傑(愛加倍社會福利關懷協會常務理事)、吳清邁(東海大學董事長、荷蘭安銀銀行總經理)。總經理楊智凱為今年3月份上任,執行惡整員工、無薪休假、訂單外包的政策,致使員工對於經營前景人心惶惶。

為保障員工權益,工會於今年1月份成立。自9/14日起於工廠門口合法召開全體會員大會;桃園縣政府勞工局官員表示,合法性無庸置疑。但隨即在資方惡意拖延談判、承諾數度跳票之後,工會展開了一連串陳情抗議活動,要求資方結算年資、返還積欠的勞退金、福利金等自保行動。自此,首度對外界揭開了耀文工人過去半年來處境的廠內黑幕。

1. 發薪延遲:6/7薪水6/15發,7/7薪水7/20發,8/7薪水公告要延到9/30發,9/7薪水不知何時才會補發。家裡的房貸、信用卡、孩子學費都繳不出來。

2. 勞動條件惡化:取消伙食要求員工買餐券、無薪休假、強制排班、將員工出租,用車子載出去幫別的工廠工作。取消三峽員工近四十人的交通車接駁。將設備出租給別的廠商進來使用。

3. 主管在現場滿街跑,抓到走路慢、沒關燈的,被抓一次扣500-1000元,如果該部門撿到紙屑,整個部門扣款一萬元。

4. 颱風假扣事假的錢。公傷未給付全薪,休假半年未痊癒就強迫員工回來上班。

5. 民國九十年,要求員工三人互保,自費1/4、貸款3/4強迫購買公司庫藏股。結果,全廠領班以上幾乎都幫公司揹了三十萬至三百萬不等的貸款,月繳利息本金還款五千元至三萬元之間。

6. 工會列舉公司積欠勞工的總數有:(1)三節獎金77,390,000。(2)支援津貼576,000。(3)福利金未提撥加上挪用數頟共2,300,000。(4)員工當人頭購買庫藏股23,000,000。(5)勞退欠費20,000,000。共計363,266,000元。

9/14-10/20期間,工會每日召開會員大會,並且南北奔波:帶領三百餘員工赴勞委會陳情、直赴汐止總公司抗議、夜宿勞委會廣場、赴士林地方法院按鈴控告公司重整代表人許仁傑、吳清邁,並因此壓力取得公司重開談判桌的大門;擴大串聯,聲援由全國產業總工會發起的「要求暫緩民營化」陳情活動;轉赴兩位重整代表人所屬之「荷蘭安銀銀行」與「合瑞科技」公司陳情施壓。

在本期期刊截稿日前夕,我們得知耀文勞資雙方已經在桃園縣勞工局簽署協議,資方將對積欠勞工債務分期償還,我們亦將持續關注這件爭議的發展,並報導後續的相關執行情形。

勞工哪堪無米炊,抗議資方減薪欠薪:耀文電子工會召開全體會員大會

耀文電子工會抗爭事件:事件經過相關文章1


由於資方種種不合理措施,諸如無薪休假、片面減薪、取消交通車、要求員工自費用餐以及連續三個月的薪資延期發放,耀文電子桃園廠的500多名工會會員,在工會幹部的領導下,今天站起來了!工會取得了過半的會員連署,於工廠門口合法召開全體會員大會,要求資方就上述問題作出具體回應。

大會並有上級主管單位桃園縣勞工局,桃園縣總工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籌備會、耀文電子工會會務顧問曾茂興先生與桃園縣工會界友會到場聲援。桃園縣政府勞工局官員當場明白表示,此會員大會依照工會法規定經過半會員連署召開,合法性無庸置疑。

耀文電子公司於1974年6月28日成立,目前桃園廠(1989年開廠)總員工數為1038人。其中,包含外勞400多人,本勞近600人。該公司從2003年4月25日發生跳票事件之後,為防止債主討債的連鎖效應,該年5月6日旋即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及緊急保全處分;2004年1月6日經士林地方法院裁定重整。然而,這期間員工卻承受更為惡化的勞動條件:公司從去年五月起片面宣佈減薪以及頻繁無薪休假;今年九月初取消原三峽員工的交通車;六、七、八月連續三個月延遲發放薪資;以及「廠內行走速度必須時速八公里否則要罰款一千元」等種種說不完的不合理行為。使得員工莫不對於公司經營前景完全失去信心,並且擔心公司是以不合理手段逼迫員工放棄年資自行離職,以規避資遣費、退休金等責任。從去年六月底到今年六月底,員工人數從1480人劇降為1038人,今年八月份又再度離職了10人。

為保障員工權益,工會於今年一月份成立。然而工會成立之後,公司拒絕與工會幹部協商,仍然一意孤行種種天怒人怨的政策。今天的會員大會中,會員踴躍表達對於資方種種違法行為的不滿,並已經授權理監事會議與資方進行勞資調解,如果調解無效可由理監事會繼續召開會員大會,要以團結的集體力量跟資方面對面談判。並提出四大訴求:

一、要求資方恢復去年五月片面減薪之前的勞動契約。

二、爾後薪水按時發放,一毛不少。

三、將去年十一月份至今未按月提撥的退休準備金,約計1000多萬,限期補足。

四、將去年十一月份至今未按月提撥的職工福利金,限期補足。

並且,基於從昨日起便有外籍勞工也表明希望參與工會行動,卻被資方禁足關在廠內宿舍當中無法出來,全體會員已經決議要開放同公司的外籍勞工可以以名譽會員的身分加入工會。

今天的大會,工會會員初步達成幾個重要的成果。一是逼使總經理一改過去蠻橫無理、頤指氣使的態度,必須親臨會場面對全體員工的集體訴求;二是引起包括電視等各大傳媒的注意,成功地揭發了工人從去年五月起面對的種種違法待遇;三是終於逼使資方於昨日將直接人員八月份延發薪資發放。

>然而,由於總經理的回答毫無誠意,僅僅希望員工恢復正常上班,對於全體會員要求的,準時每月七號發放薪資與恢復先前的勞動條件等訴求,皆以一句「無法承諾」輕輕帶過,全體會員決議明天早上繼續召開會員大會。 
耀文工會全體團結,終於站到大門口去爭取應有的權益。明天一早七點四十,於桃園縣平鎮工業區工業三路的大門口,繼續召開會員大會,呼籲各關心的友會,請踴躍到場支援、相挺。

本單元序言:為什麼要在「組織工作現場」?

自從戰後台灣的自主工運於1980年代後期爆發以來,大大小小的勞資爭議與勞工集體行動不知多少,這其中只有少部分有留下文字或影像的紀錄,而即使是這些留下的紀錄,大部分亦只是事件經過的描述或報導,比較缺乏對於行動策略、組織方法以及運動成果累積的討論。如此,這些集體行動的經驗就只是累積在當事人,或特定協助團體的組織者身上而已,欠缺經驗的擴大交流與傳承,等到下一次類似的案例發生時,如果不是同一個團體在旁協助,則同樣的過程必須重新摸索一遍。 

讓現場延伸

因此,我們在敬仁的網頁上企劃了一個新單元叫「組織工作現場」,企圖透過訪談組織幹部(包括工會幹部及協助團體的專職組織者),來擴大行動經驗的傳承與交流,並經由訪談內容呈現出這些組織者如何看待行動策略、組織方法及運動成果累積等相關議題。個別案例可能只是單一事件,但案例不斷累積之後,或許我們可從中發現一些傾向、趨勢、危機或希望,這是我們的目的。

許多對於勞工行動的紀錄都會描寫資方的鴨霸與官方的無能,這是事實無可諱言,但敬仁更希望能呈現的,是在如此的逆境中,勞工運動能否發展出有效相對應的行動策略與組織方法,並經由這些策略與方法達成運動成果的逐步累積。我們所試圖指向的問題,是哪些東西影響了組織者的判斷與選擇,這些判斷與選擇又如何影響了個別事件的結果,甚至是工運的長期發展。 

新的企劃

去年末於桃園發生的耀文電子勞資爭議事件,牽涉到公司重整、勞退金超額提存及圍事份子等相關問題,在最近的勞資爭議中相當具有代表性,適逢我們有機會接觸到相關組織工作者,也承蒙他們的協助,使得訪談得以順利進行。我們把它作為本單元的起點,請多給予我們你的建議與看法。謝謝!

個別案例中勞工爭取到什麼、抗爭成功或失敗固然重要,同樣重要的是,組織者在行動中對訴求、策略、方法的抉擇如何關係到抗爭的成敗,以及後來工運的發展。我們不企圖為每一次行動做出評論,我們目前只是透過訪談,盡量忠實呈現出受訪者的想法,我們期待在足夠多數量的案例之後,能整理出有益於大家進一步討論的材料。

鴻海集團富士康公司在芬蘭的勞資爭議

〔台商跨國監察 3〕2005.03

一、台資富士康企業藐視芬蘭制度:勞工罷工以維護適當的團體協約


翻譯:敬仁勞工中心

(Juhani Artto赫爾辛基2005年2月22日消息)在芬蘭,台資企業富士康的勞工從2月16日開始已發起一場合法罷工,他們透過此次行動維護適用於塑膠業團體協約的權利。在首都赫爾辛基北方約100公里處的Lahti和Hollola,兩個廠的勞工適用於塑膠業團體協約已經多年。

一年多前,雇主開始嘗試把適用的塑膠業團體協約改為所謂的科技業團體協約,千餘名勞工中的大多數一致反對雇主的做法。2004年12月,勞工為了表現他們的意志,已經發起過一次24小時罷工。

富士康試圖改變適用團體協約的動機明顯:塑膠業團體協約比科技業團體協約保障更高的薪資,另外,科技業團體協約還允許更彈性的勞動力運用。

【富士康的獨斷技倆】

此勞資爭議起源於富士康退出「芬蘭化工業同業公會」而加入「芬蘭科技業同業公會」,但事情很清楚,富士康在芬蘭的主產品是塑膠,而塑膠業事業單位一向加入「芬蘭化工業同業公會」;另一方面,「芬蘭科技業同業公會」的會員主要來自電子電機業、機械引擎業及鋼鐵業。

如此,富士康退出塑膠產業的同業公會而加入另一個,只不過是單純的不正當算計而已,目的就是要讓兩個廠適用於較差的科技業團體協約。

在富士康兩個廠有超過600名會員的「芬蘭化工業產業工會」強調,工會代表受雇於富士康的會員作團體協約的協商,這意思是說,資方無權片面轉移所適用的團體協約,資方不能用跟個別勞工或地方性的小團體簽訂的協議來取代團體協約。

【罷工初步大有可為】

罷工頭六天的結果是成功的,組織者在星期一作了初步結論。兩個廠的罷工糾察線都被很好地維持著,組織者估計雖然每班大約都有上百名工賊越過封鎖線,但每班需要350名工人才能維持正常規模運轉。最重要的是,連公司代表都承認,技術工人都參加了罷工而沒上工。

這也就是為何產量大幅下降且產品品質堪慮的原因。資方公告說生產並沒有受到影響只不過是宣傳手法而已,資方的公告傳到了若干範圍,包括台灣的媒體。

事實上,罷工的效果比組織者預期好,因為兩個廠都有高比例的契約工,而且工廠附近地區的失業率頗高。

所幸兩個大工會作了重大的決定,鋼鐵業工會宣布,既然對於適用的團體協約還有爭議,工會不再從這兩個罷工中的廠招收新會員。鋼鐵業工會和「芬蘭科技業同業公會」簽訂有科技業的團體協約。

另一個採取重要行動的是「受薪人員工會」,它宣示因為處於勞資爭議,其會員不得接受任何破壞罷工的工賊工作。

【危險的先例】

如果富士康成功地遂行了他們的企圖,那將製造一個嚴重危害芬蘭所有受薪階級勞動權益的先例。如果雇主可以隨心所欲選擇他們所喜歡的團體協約,那將削弱團體協商制度的基礎。

除了富士康爭議以外,另一個跟「芬蘭科技業同業公會」有關的爭議事主是電器業工會。

Are Oy這家公司是「芬蘭科技業同業公會」的會員之一,資方單方宣布它開始適用於「芬蘭科技業同業公會」與電器業工會簽訂的團體協約,但Are Oy原應是適用於電器業工會跟「雇主協會」簽訂的團體協約。電器業工會已經拒絕資方片面的挪動,並計畫從2月28日開始於Are Oy展開罷工。

Are Oy想要適用的那個團體協約,將降低勞工的薪資並縮減福利。

因為這樣的動機,富士康和Are Oy的爭議在芬蘭的勞資關係上成為異數,就一開始來說,如果爭議造成民眾的認知混淆,則這兩個資方就可以從中獲益。

但資方的詭計並不容易得逞。在芬蘭,雇主並不常在罷工時使用工賊作替代性勞力,所以富士康積極招募工賊的做法,是給公眾一個負面的訊息;再者,芬蘭人大部分反對雇主基於降低勞動力支出等不正當算計而作的調動。

「芬蘭化工業產業工會」已經展開行動以爭取對富士康罷工工人的廣泛支持,比如說,工會已經聯絡在瑞典的姊妹工會,要他們協助宣傳,說富士康芬蘭廠工賊做出來的產品有嚴重瑕疵。

原註:富士康是台灣鴻海集團的子公司,該集團是台灣最大的私營企業,並為全世界最大的電子製造服務(EMS)供應商之一。它的生產基地遍佈亞洲、歐洲及北美,在中國它是排名第一的電子業出口商。富士康在2003年買下位於芬蘭的兩個廠,其主要產品是手機中的塑膠零組件。在鴻海來之前,兩個廠為芬蘭家族企業所有,並且業務成長快速。

譯按:

1. 我們不清楚芬蘭的勞資關係制度,但從行文中看起來,芬蘭的團體協約不是由廠場工會與個別公司簽訂的,而是由產業別工會與同業公會簽訂的,其協約內容適用於雙方的會員。所以富士康試圖以退出原有同業公會並加入另一個的手法,來達到適用於對勞工來說較差的團體協約的目的。不論如何,對於富士康的勞資爭議,鴻海方面近日來一直宣稱該廠生產性質較接近科技業,以及罷工僅少數工人參加不影響生產等說法,都被本文戳破為謊言。

2. 有關富士康的相關新聞:鴻海集團把手機元件部門獨立出來,另外組了一個公司叫「富士康國際控股公司」(Foxconn International Holding),註冊在中美洲的避稅天堂英屬開曼群島,2月3日剛於香港股市掛牌上市。




二、當事各方一起尋求未來的解答:富士康罷工工人在2006年6月前仍維持既有之團體協約

翻譯:敬仁勞工中心

(Juhani Artto赫爾辛基2005年3月4日消息)經過16天的罷工之後,富士康的管理階層終於了解,他們不可以單方面決定把適用之團體協約從塑膠業改為科技業。

昨天傍晚,富士康與化工業工會通過區仲裁員Esa Lonka的提議而達成協定,既有的塑膠業團體協約將至少有效至2006年6月30日。

一個工作小組將成立來尋求共識,決定2006年6月之後的團體協約問題。工作小組將由化工業工會、鋼鐵業工會及兩個相關的同業公會派代表所組成。

支援洛杉磯世界日報員工的同步聲援活動

〔台商跨國監察2〕2003.07

聯合報系在海外發行的中文報紙世界日報,其美國洛杉磯分社員工於 2000年9月間接獲通知,面臨減薪及調整薪資結構的勞動條件下降情形,於是若干員工開始與「美利堅傳媒工會」(CWA)接觸,進行組織同事加入工會的行動。

2001年3月20日,洛杉磯分社員工以78比63的投票數通過加入工會,但公司持續以部分員工為管理階層的理由,拒絕承認工會並向「勞動關係委員會」(NLRB)上訴。在這段期間,工會還雇用「打擊工會專家」(union buster)不斷對員工施加壓力、打擊主要的組織幹部,意圖達到壓制工會成立的效果。

2002年7月25日,洛杉磯分社員工代表在「全美總工會」(AFL-CIO)組織者陪同之下,回到台北召開記者會,向台灣社會各界說明世界日報的爭議案,並與聯合報系管理階層進行會談,但事後資方並未做出善意回應,甚至變本加厲以各種手段打壓那位員工代表。

2003年7月9日,工會計畫在世界日報洛杉磯分社前發起示威遊行活動,抗議資方的打壓工會行為。洛杉磯分社員工致函台灣的工會及勞工團體,詢問在台灣發起同步聲援活動的可能性,於是在「關注全球化資訊中心」的發起之下,敬仁勞工中心與苦勞網協力邀請本地眾多勞工團體代表,在台北時間的同一天下午共同參與了「報業從業人員勞動三權:聲援世界日報工會」座談會,會中並發表連署聲明聲援洛杉磯分社員工。

延伸閱讀:









連署聲明 2003.07.09 
收文者:洛杉磯世界日報工會組織委員會 
副本收受者:聯合報系

聲援洛杉磯世界日報勞工,保衛勞工團結權無國界! 

Support the Los Angeles CDN Workers; Defend Workers' Right to Organize!


親愛的洛杉磯世界日報社的勞工兄弟姊妹們: 
Dear brothers and sisters at Los Angeles China Daily News,

我們在此向你們致上來自台灣的敬意!兩年來,你們在為了組織工會而進行的艱苦卓絕的奮鬥中,展現了令人敬佩的勇氣與風骨。我們相信,組織、參與工會的自由,是文明社會中勞動者最基本的、不可剝奪的權利。我們也相信,憑著團結的力量,堅持尊嚴的勞工終將勝利。

Warmest greetings from Taiwan! We salute you for your perseverance in the two-year struggle in defense of your right to organize. You have shown the world the most admirable courage and decency of the working class. We share your belief that freedom of association is an unalienable basic right of workers in a civilized society. We also believe that, with the power of solidarity, workers' insistence on dignity shall prevail.

兄弟姊妹們,你們現在正在經歷的各種不公平待遇,我們感同身受。從戒嚴時代迄今,台灣各產業的勞工也曾經犧牲奉獻爭取團結權及各種法定勞動權益。打壓工會的行徑,至今猶在;對彼之反抗,也未曾稍歇。在大眾傳播業,從80年代中開始的爭取自主工會的運動,以及之後一次又一次保衛工作權與尊嚴的抗爭,這些歷史,我們都記憶猶新。爭取勞工團結權的努力,是台灣人民爭取民主自由的長期奮鬥不可或缺的一部份。詎料今日,遠在大洋彼岸的各位,也與台灣勞工一樣,不得不挺身而出。

Brothers and sisters, we understand the agony you are experiencing under the unfair treatment. Since the time of the martial law, workers in various industries in Taiwan have also sacrificed in pursuit of the right to organize and other legally ascribed labor rights. The union-busting practices still exist today, and the struggle resisting such practice has never ceased. In the mass-media industry, we have witnessed one after another struggles, starting with the fight for independent unions back in the 1980s, and onto many struggles in defense of workers' dignity and the right to a decent job. We proudly see this recent experience of the struggle for workers freedom of association as an inseparable part of Taiwanese people's struggle for freedom and democracy. What we did not expect is that you, on the far side of the ocean, would be forced to experience the same thing as Taiwanese workers have been.

世界日報的母公司聯合報系,在台灣社會中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且是首個創立媒體工會的報業,並成為報業界勞資和諧的典範,理當對十餘年來台灣社會變遷有深刻的體會,更應該從中理解團結權對於勞工的重要性。在此,我們呼籲美洲世界日報社,停止對洛杉磯世界日報工會組織委員會及支持工會之員工的打壓,即刻與勞方展開誠信協商,共謀解決之道。

The United Daily News Corporation, the parent company of your employer the Chinese Daily News,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Taiwanese society. It's the first newspaper corporation where the employees have their own union. The respect for labor rights is a good paradigm among Taiwan mass-media industry. The UDN management should have learned from the process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our society how workers value greatly their freedom of association. We call on the CDN management to desist from repressing the CDN workers' organizing drive, and immediately start good faith negotiation with the workers in order to seek a mutually satisfactory resolution.

最後,我們要再次向洛杉磯世界日報社不屈不撓堅持捍衛結社自由權的勞工兄弟姊妹們,致上我們熱切的團結之意。祝你們早日勝利!

Once again, we would like to give you, sisters and brothers at the Los Angeles CDN who have fought so hard to defend workers' freedom of association, our warmest solidarity and best wishes. May your cause prevail soon!

團結 
In Solidarity,

連署名單:Signatories:

全國級工會 National Federations:

全國產業總工會 Taiwan Con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全國總工會 Chinese Federation of Labor

產業別聯合會 Industry-Wide Federations:

大眾傳播工會聯合會 National Federation of Mass Media Trade Unions

台灣石油工會 Taiwan Petroleum Workers' Union

台灣電力工會 Taiwan Electric Power Labor Union

中華電信工會 Chunghwa Telecom Workers' Union

台灣鐵路工會 Taiwan Railway Labor Union

中華海員總工會 Chinese Seamen's Union

地區級總工會 Local Federations: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 Taipei City Con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 Kaohsiung City Con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產業工會 Enterprise-Level Unions

媒體產業 Media Industry:

聯合報產業工會 United Daily New Union

中國時報產業工會 China Times Industrial Union

中視產業工會 China Television Industrial Union

其他產業 Other Industries:

大同公司產業工會 Ta-ton Corporation Industrial Union

欣欣客運產業工會 Shin-Shin Bus Industrial Union

台灣銀行產業工會 Bank of Taiwan Industrial Union

台灣企銀產業工會 Taiwan Business Bank Industrial Union

中鋼工會 China Steel Union

新竹縣新三興產業工會 New Sanshin Industrial Union (Hsinchu County)

台南紡織太子廠產業工會 Tainan Spinning Industrial Union

榮興電線公司產業工會 Junghsing Wire Industrial Union

大同公司三峽廠產業工會 Ta-ton (Sanhsia, Taipei County Plant) Industrial Union

大亞電纜關廟廠產業工會 Taya Electric Wire and Cable Corporation (Tainan Plant)Union

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廠產業工會 Goldsun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Industrial Union (Taipei Plant)

華南金控產業工會 Huanan Financial Holding Industrial Union

交通銀行產業工會 Chioa Tung Bank Industrial Union

勞工支援團體 Labor Support Organizations:

關注全球化資訊中心 Focus on Globalization

敬仁勞工安全衛生中心 Ching-Jen Labor Health and Safety Center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 Committee for Actions on Labor Legislation

勞動人權協會 Labor Rights Association

工人民主協會 Workers' Association for Democracy

苦勞網 Coollouder Web

連結雜誌社 Linkage

媒體專業團體 Media 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s:

台灣記者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Journalists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Media Watch

媒體改革學社 Campaign for Media Reform

傳播學生鬥陣 Communication Students Association

其他民間團體 Other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 Peacetime Foundation of Taiwan

新社會協進會 Association for a New Society

新社會學生鬥陣 Students for a New Society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台灣大學大學論壇社 University Forum,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附錄:世界日報員工的組織結社權被慢性凌遲


作者:John Logan(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勞動關係研究所)

摘譯:敬仁勞工中心

打擊工會專家(Union Busters),是近二十年來廣受注意的新興產業。它以「顧問」名義,專門協助企業對付工會,並從中取得巨額的利潤佣金。「顧問」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教導資方行使不法行為以打壓工人結社權、鑽法律漏洞拖延工會的團體協約談判、分化工人、污名化工會組織者、教導管理階層透過一對一約談恐嚇工會會員……雖然它的收費是很昂貴的,仍然很受資本家的歡迎。以其中的佼佼者、出身於紐約的Burke集團為例,從1981年成立至今,該集團的打手律師已經主導了超過800起破壞工會的行動,賺取了數百萬美元的金錢。Burke集團的成員分布於美國的23州,以快遞的速度提供「顧問」給各州出狀況的公司,有效地達成替資方「滅火」的任務。並且自1990年代以來,該類公司發展出更分殊化的專業分工模式,Burke集團的成員中便有精通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法語、菲律賓語、克里澳耳語(Creole)與數種中國方言者,它因此自誇具有對付各種語言工人的能力。

據統計,光1990年代,美國的資本家直接支付給工會打手的佣金超過20億美元,這還沒算上公司本身為了打擊工會組織所耗費的主管訓練費、開會支出等等。近期的研究也指出,有3/4的公司將「聘請工會打手作公司顧問」列入對付工會的標準作業程序,這也明顯打擊了工會組織率。

Burke集團已經跨國化,它早將觸腳伸入同樣有長期的工會組織傳統的加拿大與英國。著名的公司如奇異、Honeywell、亞馬遜網路書店都早從2000年6月就接受Burke公司的打擊工會專家提供的服務。與「打擊工會專家」毫無交手經驗的英國工會,陡然驚覺會員在各種骯髒手段下分崩離析,面臨前所未有的失血打擊。

Burke集團跟世界日報爭議

有一個正在發生中的案例,就是位於美國洛杉磯蒙特羅公園市的世界日報(註1)社打壓工會一案,來自Burke集團的「打擊工會專家」也是採取典型的手法,諸如:質疑工會的代表性、對於訂定團體協約的要求採拖字訣、騷擾工會幹部、聲稱工會破壞勞資關係、以關廠說法威脅會員、失業恐嚇、減薪恐嚇;並在員工贏得加入工會的投票之後,持續對幹部與支持者施壓,監聽、威脅等手段紛紛出籠。該「專家」使得世界日報社方花費了大把的銀子,卻換來勞資關係惡化、社方被控涉及多項違反美國勞工關係法案(NLRA)的不當勞動行為,引起社區的反感(註2)與多位美國議員的嚴重關切(註3)。

就如同數不清的類似案例,世界日報案例也證明了,美國勞工關係法案不足以保障勞工的組織結社權與集體協商權。資方憑藉其豐厚財力,儘可以繞過法律的漏洞,透過無止盡的上訴與冗長的官司來破壞勞工的團結。就如同世界日報工會的遭遇,在長期的程序拖延與經年訴訟之下,美國有超過1/4的工會並無法順利地達成與雇主締結團體協約的目的。柯林頓時期的「全國勞工關係委員會」(NLRB)主席Fred Feinstein就提出警告:「受僱者締結團體協約的能力,完全被隨著工會投票勝利而來的經年纏訟所破壞殆盡」。而世界日報員工通過加入工會的投票至今已經兩年多了,他們至今無法跟資方締結團體協約。

譯後語:

世界日報案例之所以值得重視,不僅在於其員工多數為台灣籍移民,更在於其總公司為台灣的聯合報社。在台灣,報業從業人員普遍面臨人事精簡、裁員、勞動條件大幅惡化的危機,資方在美國破壞工會團結權的手法,極有可能運用到台灣的受僱者身上,而台灣的場廠工會組織模式,比美國的全國性產業從業員工會更沒有資源與資方作長期對抗的。

註:

1. 聯合報(United Daily News, UDN):總部在台灣的聯合報媒體集團,一九五一年由王家創辦。該家族的全球媒體事業包括在台灣的聯合報、在北美的世界日報(包括洛杉磯、紐約、舊金山、溫哥華及多倫多分社),以及在歐洲、泰國和印尼發行的報紙等。

2. 社區聲援的簽卡行動(卡片上說明支持世界日報員工行使法定及民主聲音的權利),得到超過五百名社區人士的簽名。社區要求世界日報終止攻擊員工籌組工會的權利。遺憾的是,世界日報及其在台灣的母公司仍一直忽視社區及民選官員的聲音和請求。 

3. 美國國會議員已經出面支持世界日報員工籌組工會的權利。此外,加州的民選官員也公開支持員工並且呼籲世界日報尊重員工的權利。加州第31選區國會議員蘇麗絲(Hilda Solis)在3/13/2001去信給世界日報社長蘇民生。當時的洛杉磯蒙特利公園市市議員(現任加州州眾議員)趙美心博士也在3/9/2001去函。這些信件請蘇民生保證讓世界日報員工在沒有干擾、威脅、質問或歧視的情況下,自由行使他們的權利,投票決定他們想不想要工會。

然而,世界日報不是回應以合作的態度,而是威脅恐嚇這些民選官員。3/14/2001,世界日報雇請的律師阿金生(Steven Atkinson),要求這些信件禁止流通,並且去函所有收信人。律師最後言明:「報社保留一切追訴此事的法律權利」,這句話被理解為要控告政治人物的威脅。

兩位台籍會員引發美國碼頭工會杯葛長榮海運

〔台商跨國監察 1 〕 2003.06

編譯:敬仁勞工中心

5月14日,美國新澤西州伊莉莎白港(Elizabeth)的某座碼頭,工人開始針對長榮海運的貨櫃船進行杯葛、拒絕為長榮卸貨,兩條貨輪當在碼頭動彈不得。一週之後,停工行動擴散至東岸其他六個港口,他們由北而南分別是: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Baltimore)、維吉尼亞州的漢普敦路(Hampton Roads)及諾福克(Norfolk)、南卡羅萊那州的查爾斯頓(Charleston)、喬治亞州的沙旺那(Savannah)與佛羅里達州的羅德岱堡(Fort Lauderdale,以前中華青棒隊獲得「世界」冠軍的地方),受影響的貨輪超過一打、總共數千個貨櫃運輸遭到延遲。這次行動只針對長榮海運,上述碼頭中的其他公司貨櫃作業並沒受到影響。

長榮的貨櫃在大西洋上流浪

故事得從去年開始說起,美國「東岸碼頭工會」(ILA,International Longshoremen's Association)向「勞動關係委員會」(NLRB)提起兩項關於長榮海運員工加入工會的表決申請,一案是長榮海運美國分公司新澤西總部內的115位文職人員;另一案則是伊莉莎白港的4個port captain及1個port engineer,他們的工作內容亦屬辦公室內的調度作業。

投票結果,在前者中工會以52比61的些微差距落敗,工會認為公司運用不當方式鎮壓員工加入工會,所以繼續向「勞動關係委員會」申訴請求重新表決;後者的狀況剛好相反,工會以3比2獲勝,「勞動關係委員會」要求長榮海運與「東岸碼頭工會」就這5人的勞動條件進行協商,長榮拒絕了,並宣稱這5人屬於管理階層、不符加入工會資格,所以向法院提出上訴。值得注意的是,長榮這種手法,跟聯合報系在世界日報洛杉磯分社爭議案中的手段如出一轍。

就在長榮向法院提出上訴的六天後,勞方不甘示弱,兩個投票給工會的port captain(另一贊成票來自唯一的port engineer),結合工會發起停工抵制行動,並獲得其他港口的工人響應,成功把長榮的貨櫃當在海上下不了船。長榮原本假裝沒事,後來許多貨主發現貨櫃延遲到達,這下才逼長榮把麻煩給揭露出來。由於海運旺季即將從七月開始,長榮為將船調回亞洲載運新貨物,不得不轉往加拿大的海力法克斯(Halifax)、亞買加的京斯頓(Kingston)及巴拿馬的科隆(Colon)等地暫時停貨。

之後長榮向「勞動關係委員會」提起申訴,認為工會的行為是非法杯葛、屬於勞方的「不當勞動行為」,但一直得不到「勞動關係委員會」的認同。經過28天的停工之後,長榮終於妥協、與工會達成以下協議:長榮撤回關於不當杯葛的申訴;長榮在14天內開始與工會協商5人的勞動條件;協商期間不准調職;長榮放棄要求工會賠償停工損失的權利。不過長榮仍然會繼續尋求該5人為管理階層的認定,如果勞資之間無法就此點達成協議,雙方同意交付強制仲裁。爭議在6月11日暫告一段落,碼頭工人開始卸長榮的貨,但累積的延遲貨櫃仍需要好幾個星期的時間才能消化完畢,長榮對客戶的信譽損失無法估計,自食惡果。

長榮海運在美國的客戶,包括數家知名的連鎖式大賣場,如好市多(Costco)、宜家家居(IKEA)及Wal-Mart等,工會的行動,其中一個效果就是增加貨主對長榮盡快交貨的壓力,最後果然成功逼迫長榮妥協。

東岸碼頭的詭譎風雲

自1980年代以來,美國東岸碼頭一直風平浪靜、少有跨越碼頭的爭議事件,堪稱勞資和諧,所以此次杯葛長榮的行動,算是二十年來少見,更值得注意的是,「東岸碼頭工會」的總會網站上,完全沒有提及此次的長榮海運爭議。總會在杯葛過程中一直拒絕對外作出評論,到了後期,理事長雖然抨擊長榮遲遲不肯出面談判的態度,但他的意思是希望盡快結束爭議、不想讓抗爭蔓延。

「東岸碼頭工會」與美國若干工會一樣,有著腐化及與黑道牽扯不清的過去,在著名的好萊塢電影《岸上風雲》(On the Waterfront)中,那個受黑道控制的碼頭工會就是暗指「東岸碼頭工會」。自1987年以來擔任工會理事長的鮑爾斯(John Bowers),本身仍然是個保守派,與資方一直保持良好關係,對外往往以「勞資和諧」(labor peace)自許,但他顯然不是真正愛好和平,因為總會網站上大剌剌公開宣示,支持美國政府對阿富汗及伊拉克發起的「反恐」戰爭,並宣稱工會的縮寫ILA,另一個意義是「我愛美國」(I Love America),是肉麻當有趣的右翼愛國主義。

根據種種跡象顯示,此次針對長榮的停工行動,不是由總會所發動的,應該是伊莉莎白港的1964分會自行串連其他分會發起的,這或許亦代表著總會與地方分會間存在矛盾。在烽火引燃點的伊莉莎白港,勞方早已鎖定港中四個目標公司、計畫逐步採取行動以擴大工會組織,除了這次的長榮海運之外,另外三家是中資的中遠貨櫃(COSCO)、南韓的韓進海運(Hanjin)及另一家台灣公司陽明海運。

在同時採取停工聲援的其他六個港口中,杯葛行動也都很徹底,只有在南卡羅萊那州的查爾斯頓,有若干沒加入工會的工人繼續上工。南卡羅萊那州和奧克拉荷馬州(和信集團「大陸碳煙案」爭議所在地)及其他20州一樣,是美國南方採「自由入會」制的勞工法令反動州。

海運業轉移陣地躲避工會?

相對於「東岸碼頭工會」的保守,在北美洲西岸進行碼頭工人組織工作的「西岸碼頭工會」(ILWU,International Longshore and Warehouse Union)就較有進步的工運傳統。大家應該還記得去年秋天北美西岸碼頭的封港爭議,就是「西岸瑪頭工會」反抗資方採用自動化以取代勞動力而引起的,結果工會降低了勞動力被取代的程度,並爭取到健保持續免費、工作35年後可得6萬3千美元退休金、以及使碼頭工人平均年薪超過10萬美元的加薪等條件,那是東岸的碼頭工人所遠遠比不上的。這次東岸碼頭地方分會針對長榮發起的停工行動,或許多少是不滿總會的作風,而受到西岸工人行動的啟發。

在去年的美西封港爭議之後,美國海運界就開始在醞釀,要盡量把貨載到東岸的港口,以迴避較具戰鬥力的「西岸碼頭工會」。如果連東岸的工人都開始加入戰鬥的行列,那資方可能會進一步把貨物運到南方的工會「自由入會」州,或接駁至內陸的河運港口下貨。這是對工會組織的挑戰,也顯示了工會組織必須全面性進行,才足以圍剿資本向廉價勞動力移動。

台勞之光與台勞的悲哀

前面提到,此次針對長榮海運的停工杯葛行動,引爆點是伊莉莎白港的長榮員工加入工會爭議,而根據報導,那兩個投票贊成加入工會、並參與發起停工行動的port captain乃是台灣人!爭議發生後長榮威脅把他們調回台灣,所以工會在協議中特別強調,勞動條件的協商完成前這兩人不能被調職。兩個台灣會員的爭議,促使工會眾多弟兄聲援相挺、發動大規模行動以杯葛公司,這真是台灣勞工的光榮。

回頭看看台灣,卻又忍不住感受到台灣勞工的悲哀。如果你去台北縣八里鄉,參觀最近落成的「十三行博物館」,進入八里後可能會看到不少長榮貨櫃車,在博物館高處遠眺,海邊有一個畫著海豚跳躍圖案的大倉庫,那裡就是長榮的台北港專用碼頭,那種感覺就跟你到了中正機場二期航廈一樣,彷彿置身長榮的獨立王國、他人勢力不可侵犯。更可怕的是,長榮公然地禁止工會組織,並以之聞名。

回顧過去的台灣工運歷史,長榮勞工也曾經組織起來抗爭過,並得到工運團體的支援,可惜的是工會組織無法延續下來,經過這些年以來,台灣自主工運組織新工會的腳步似乎停滯了,對於資本的大肆掠奪無可奈何;反而在彼岸的美國,倒是有工會願意對台灣籍勞工聲援相挺,共同對抗跨國資本,並開始取得一些成積。這也說明了工會的態度及組織策略,是影響勞工權益能否確保的重要因素。

禮失求諸野,這樣的事件,或許可以刺激我們檢討台灣工運的問題,繼續向長榮集團的零工會政策挑戰。我們亦將持續關注美國工會在長榮內部的組織狀況,以作為跨國串連可能性的基本資訊與材料。如果有人認識在美國加入工會那兩位長榮海運員工,或許可以聯繫他們,請他們以適當方式告訴大家他們自身的體驗,相信能對台灣組織者提供不少寶貴經驗,並對其他長榮員工產生激勵作用。

新聞報導來源:美國《貿易週刊》(Journal of Commerce)網站,2003年5-6月的數十條相關新聞。以下為根據《貿易週刊》報導內容作的英文摘要,也是中文版的基礎。


Evergreen Marine was Picketed for 28 Days on US East Coast !

Edited: Ching-Jen Labor Health & Safety Service Center

Evergreen Marine's operations at Port Elizabeth, New Jersey of US, had been disrupted by the refusal of longshoremen to cross a picket line set up by two port captains seeking union representation by the International Longshoremen's Association (ILA).

Four Evergreen port captains and one port engineer, whose duties include planning of vessel stowage, last year voted 3-2 for ILA representation. The 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NLRB) upheld the results of the election and ordered Evergreen to bargain with the ILA. The company wanted to wait until courts rule on the company's contention that the port captains are managers who are ineligible for union representation. But two of the port captains began picketing Evergreen on May 14 at Port Elizabeth.

After one week, the dispute spread from Port Elizabeth to Baltimore, Maryland; Hampton Roads and Norfolk, Virginia; Charleston, South Carolina; Savannah, Georgia and Fort Lauderdale, Florida. The ILA's protest against Evergreen has not affected other lines' operations.

Disputes between the ILA and Evergreen Marine

Evergreen is one of four carriers whose Port Elizabeth operations have been targeted by ILA organizers. The NLRB also has pending cases involving the ILA and the New Jersey offices of COSCO (HK/China), Hanjin (S Korea) and Yangming (Taiwan). The picketing started six days after Evergreen asked the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to overturn an NLRB ruling that certified the ILA as bargaining agent for the company's five New Jersey-based port captains and engineers and that ordered the company to negotiate with the union.

In a separate case before the NLRB, the ILA is challenging its narrow loss last year in a referendum on unionization by about 115 clerical employees at Evergreen America's headquarters in Morristown, N.J. The ILA claims company coercion tainted the election, in which workers voted 61-52 against the union. The union is asking the NLRB to order a new election

On the other hand, Evergreen wanted the NLRB to seek a court injunction against the picketing. The NLRB's Washington headquarters investigated charges by Evergreen America that the ILA had engaged in unlawful picketing that has idled the ships in the ports on East Coast.

John Bowers, president of the ILA, had taken a hands-off approach to the dispute, apparently to avoid charges by Evergreen that the union was conducting an illegal secondary boycott. Jim McNamara, a spokesman for the ILA, said the international union "is not giving any directive not to work." Instead, the dispute was being led by the ILA local 1964 based in Ridgefield Park, N.J.

Holding contract talks

Until Jun 11, the ILA said it and Evergreen had signed a "memorandum of agreement" under which the union and company agreed to try to negotiate a new contract within the next 14 working days. If the parties can't agree within that period, any outstanding issues will be submitted to binding arbitration.

Under the terms of the back-to-work agreement, Evergreen pledged to keep the port captains on their jobs, to provide for grievance and arbitration procedures and to avoid transferring them more than 25 miles beyond the company's U.S. headquarters in Morristown, N.J. The no-transfer provision was important, because the company had wanted to send two of the port captains back to Taiwan, their home country. Those safeguards apply during the 14-day negotiating period.

The ILA said the union also agreed not to sue for damages from the picketing, and to enter good-faith negotiations for a new contract. Evergreen agreed to withdraw its request that the NLRB declare the ILA strike an illegal secondary boycott. The union also said Evergreen withdrew its NLRB charge when the company faced the prospect of an unfavorable decision from the NLRB. "The NLRB's general counsel evidently concluded yesterday that the (ILA's) job action was properly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current Board law."

Taiwan-based Evergreen has nearly 150 vessels, ranking it among the world's largest container shippers. This Taiwanese carrier will spend at least several weeks untangling ship schedules, delivering cargo and mending relationships with shippers who were blindsided by the labor dispute. The impasse left Evergreen unable to deliver imported goods to retailers including Wal-Mart, Costco and IKEA. More than a dozen ships were idled or diverted, and several thousand containers were stranded at ports from Halifax, Canada; Kingston, Jamaica to Colon, Panama.

2019年3月23日 星期六

敬仁勞工安全衛生雜誌

敬仁勞工安全衛生雜誌為中心的機關刊物,前後共發行46期。

一、文字檔

自18期之後,大部分保留有文字檔。18期之後的篇名目錄及其內容全文,可見於苦勞網的線上資料庫(點入個別文章後,在文末可見其刊載期數)。必須說明的是,其中少數文章的文字檔已散失,且這些文字檔內容有可能與刊物正式發行時印出的文字內容有些微差異。

二、掃描檔(PDF格式)

(進入下載附件頁面後,建議按滑鼠右鍵以另存新檔的方式下載)

14. 敬仁雜誌44-46期(2005.05-2005.12)

13. 敬仁雜誌41-43期(2004.08-2005.02)

12. 敬仁雜誌38-40期(2003.11-2004.05)

11. 敬仁雜誌35-37期(2003.02-2003.08)

10. 敬仁雜誌32-34期(2002.05-2002.11)

9. 敬仁雜誌27-31期(2001.02-2002.02)

8. 敬仁雜誌24-26期(2000.05-2000.11)

7. 敬仁雜誌21-23期(1999.07-2000.01)

6. 敬仁雜誌18-20期(1998.09-1999.05)

5. 敬仁雜誌15-17期(1996.12-1997.11)

4. 敬仁雜誌12-14期(1995.08-1996.06)

3. 敬仁雜誌10-11期(1993.05-1994.05)

2. 敬仁雜誌7-9期(1992.01-1992.08)

1. 敬仁雜誌1-6期(1990.09-1991.10)

青年學生工作隊訪調報告

1. 礦業滄桑幾十載 老礦工口述歷史:台灣煤礦歷史、資本與勞動的考察

    第46頁  民國三十五年以來台灣地區煤礦場重大災變死亡統計表

(2001年6月,PDF檔。進入下載附件頁面後,建議按滑鼠右鍵以另存新檔的方式下載。)

2. 桃園縣紡織成衣業工會青年志工訪調營總結報告

(2003年11月,word檔)

3. 台南縣紡織成衣業工會調查工作隊總結報告書

(2004年5月,word檔)

4. 勞退新制實施與非典型僱用對於職場勞資關係的影響─桃園縣產業工會訪調成果報告書

   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 (2005年7月,word檔)

勞動與產業調查報告

以下檔案皆為PDF格式,進入下載附件頁面後,建議按滑鼠右鍵以另存新檔的方式下載。因敬仁於2006年初結束運作,部分訪調報告來不及在這之前整理完成,故下列若干報告雖非以敬仁名義發表,但其訪調的進行是基於執筆者在敬仁任職期間的工作內容。

一、中文部分

1. 彈性化生產下的工會運動:記台灣厚木產業工會
  (2003年6月,朱政騏)

2. 跨國工運圍堵落跑工廠:論台南企業薩爾瓦多關廠事件中的勞工三邊聯盟
  (2006年3月)

3. 當老闆made in Taiwan:泰國台商工廠勞動條件調查報告
  (2008年6月,柳琬玲、蔡志杰)

二、英文部分

1.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Taiwan Auto Workers
  (2003年11月,柳琬玲)

2. FDI Inwards and Outwards Taiwan
  (2004年)

3.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gainst the Runaway Factory: On Labor's Tri-Continental Linkage inTainan Enterprises Campaign
  (2004年)

4. Low Price Competition for Expanding the Market Share: The Strategy of Taiwan PCB Industry and Its Cost of Labor
  (2005年3月,蔡志杰)

勞教小冊子

以下為中心與其他團體合作製作的小冊,皆為PDF格式,進入下載附件頁面後,建議按滑鼠右鍵以另存新檔的方式下載。

1. 跨國團結反剝削:台灣聲援尼加拉瓜勞工工作小組勞教手冊
(2001年9月)

2. 資本全球化與勞工處境:台、港工運反制全球化策略工作坊手冊
(2001年9月)

3. 勞工看的台灣史: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時期

(原於2000年12月由高雄市勞工局出版,目前線上的版本為2008年的修訂版,以word檔排版。2000年發行的印刷紙本,在相當多公共及大學圖書館都可以借閱的到。)

   
 
  第一冊:以農業資源發展工業的時代:從政府遷台到1950年代
 
  第二冊:勞工階級形成與血汗輸出的時代:1960與1970年代
 
  第三冊:經濟自由化與大量失業的時代:從1980年代到現在